印度对华铝箔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5-03-19

20253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2/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8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不超过80微米的铝箔(Aluminium Fo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决定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619873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包括用于电容器,宽度小于500毫米、纯度99.35%5微米铝箔以及厚度在5.5微米至80微米之间的铝箔。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7111076071190760719107607199176071992760719937607199476071995760719997607201076072090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1.用于非电容器厚度5.5微米以下铝箔。2. 用于电容器的厚度5微米以下、5微米至5.5微米的铝箔。3. 超轻量转换铝箔,其厚度为5.5微米至7微米,用于绝缘、香料包装、导热流体管线覆盖和茶叶包装。4. 电解电容器用蚀刻或成型铝箔。5. 用于立面覆层和标牌应用的铝复合板。6. 包覆铝箔。7. 啤酒瓶用铝箔。铝箔厚度为10.5微米,表面粗糙且有空孔,无论是否印刷。8. 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9. 铝箔胶带。10. 彩色涂层铝箔。11. 聚氨酯涂层铝箔。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3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td.Shyam Sel & Power Ltd.Shree Venkateshwara Electrocast Pvt. Ltd.Ravi Raj Foils Ltd.GLS Foils Product Pvt. Ltd.以及LSKB Aluminium Foils Pvt. Lt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8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附表:印度对华铝箔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序号

原产国家/地区

出口国家/地区

生产商/出口商英文名

生产商/出口商中文名(译名供参考)

反倾销税(美元/吨)

1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Henan Mingta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河南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53

2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Henan Mingshe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53

3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Sunho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尚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619

4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Shanghai Sunho Aluminum Foil Co. Ltd.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619

5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Jiangsu Dingsheng New Materials Joint-Stock Co. Ltd.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32

6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Inner Mongolia Lian Shen New Energy Co. Ltd.

——

632

7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Hangzhou Five Star Aluminium Co. Ltd.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632

8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Non-Sampled Cooperative Producers

未抽样合作生产商名单(见公告原文)

633

9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除序号1-8之外的任何生产商

873

10

除中国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中国

任何生产商

873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5/261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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