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华丙烯酸丁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7月23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13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5-8),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Butyl Acry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Taixing Sunke Chemicals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11.42%、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Shanghai Huayi New Materi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8.32%、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Pinghu Petro Chemic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19.1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18.69%。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16.12.3000。
2025年9月2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2026年2月12日,韩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6年4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9.53%至19.17%。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846&invstg_seq_no=0020&seq_no=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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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