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地毯实施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24-08-16

202481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86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第49号令,继续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Carpets and Other Textile Floor Coverings)征收为期三年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4820日~2025819日为74,461印尼盾/平方米、2025820日~2026819日为71,058印尼盾/平方米、2026820日~2027819日为67,811印尼盾/平方米。本案涉及印尼税号57项下的产品。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0610日,印尼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123日,印尼财政部正式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3818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1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10IDN27S2.pdf&Ope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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