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终止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保障措施调查

发布时间:2024-09-04

202481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第24-06令称,鉴于征收最终保障措施税的条件不足,因此决定终止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 cylinders)保障措施调查,并建议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该令自菲律宾海关局发布海关备忘录令CMO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73.11AHTN 2022)。

202344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应菲律宾国内企业Ferrotech Steel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17年至2021年。2023121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112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保障措施初裁结果建议对涉案产品以现金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金额2.18菲律宾比索/千克有效期200天,该措施自菲律宾海关局发布海关备忘录令之日起生效。该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编译自:菲律宾贸工部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tiwebfiles.s3.ap-southeast-1.amazonaws.com/Advisories/Department+Administrative+Order+No.+2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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