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机动车弹簧片征收反倾销税
2026年8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507AD29R1号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8月25日第111号决议,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弹簧片(俄语:листовых рессор)征收14.11%的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31年8月24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2010。
2019年9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弹簧片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2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11%,有效期至2026年3月20日。2025年11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6月1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机动车弹簧片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6/490/AD29R1号公告),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4.11%不变。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354/2b1dglfw6x74ajcrw3zguomqs7cqxre2/AD29R1_notice_fi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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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