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季度我国化工行业贸易救济案件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化工行业遭遇了多起由国外发起的国际救济案件。具体来说,调查立案6件(含初审4件,复审2件),其中:反倾销案5件(初审3件、复审2件)、保障措施案1件,由韩国(2件)、美国(1件)、印度(1件)、乌克兰(1件)、土耳其(1件)等国发起。
前期所发起调查作出初裁的3件(反倾销初审案件2、反补贴初审案件1件),分别由分别墨西哥、美国、韩国作出;作出终裁的17件次(包括反倾销案件15件、保障措施案件1件、反规避案件1件;初审案件8件、日落复审案件9件),分别由印度(5件)、巴西(3件)、欧盟(2件)、欧亚经济联盟(2件)、阿根廷(1件)、巴基斯坦(1件)、韩国(1件)、马来西亚(1件)、美国(1件)、墨西哥(1件)、土耳其(1件)、印度尼西亚(1件)等国作出;产业损害终裁5件(双反案件4件、反倾觥案件1件,均为日落复审案件),均由美国作出。美国、印度等仍是主要摩擦国;发展中国家发起案件增多。
主要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时间 |
发起国家/地区 |
案件 |
案件 |
涉及 |
摘 要 |
20210407 |
印度尼西亚 |
保障措施 |
最终裁定 |
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 |
2021年4月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4月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调查机关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Expansible Polystyrene in the Form of Granule)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印尼政府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如下:第一年为12%,第二年为11%,第三年为10%。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本案调查期为2016年~2019年。 |
20210410 |
土耳其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调查立案 |
甲酸钠 |
2021年4月1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7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MKS Marmara Entegre Kimya Sanayi Anonim Şirketi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甲酸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5.12.00.00.12。 |
20210414 |
欧亚经济联盟 |
反倾销 |
最终裁定 |
石墨电极 |
2021年4月1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59/AD31号公告,发布原产自中国的炉用石墨电极反倾销终裁披露,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且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欧亚经济联盟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直径小于520毫米或其他横截面积不大于2700平方厘米的炉用石墨电极。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54511008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
20210415 |
欧盟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柠檬酸和柠檬酸钠 |
2021年4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Citric Acid and Trisodium Citrate Dihydr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15.3%-42.7%。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18 14 00和ex 2918 15 00 (TARIC编码为2918 150011和 2918 15001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
20210419 |
欧盟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味精 |
2021年4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Monosodium Glutam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33.8%~39.7%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22 42 00 (TARIC编码为2922 42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
20210422 |
马亚西亚 |
反倾销 |
最终裁定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
2021年4月22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越南的特性粘度为0.70分升/克及以上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with Intrinsic Viscosity of 0.70 decilitres/gram or more)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进口未对马来西亚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故决定终止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同时终止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退还已征收的保证金。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为3907.61.00 00、3907.69.10 00和3907.69.90 00。 |
20210426 |
印度 |
反规避 |
最终裁定 |
聚四氟乙烯制品 |
2021年4月2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27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简称PTFE)作出的反规避终裁结果,决定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原产国或出口国为俄罗斯除外)的棒、薄膜、管件、螺纹密封带等聚四氟乙烯制品,即征收2637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3907、3910、3916、3917、3918、3919、3920、3921、3922、3923、3924、3925、3926。 |
20210426 |
韩国 |
反倾销 |
立案调查 |
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 |
2021年4月2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查号为23-2021-1)称,应韩国国内企业于2021年3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两面长度均不小于255毫米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产品(Presensitized Aluminum Plate with Double-layered Coating for Offset Printing)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701.30.9100。涉案产品不包括光敏聚合物紫罗兰色版和再生版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20210427 |
印度 |
反倾销 |
措施启动 |
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 |
2021年4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4.89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Reference/Benchmark Price)与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自2020年6月9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 |
20210429 |
欧亚经济联盟 |
反倾销 |
措施启动 |
油井管 |
2021年4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64/AD16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第52号决议,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第101号决议所确定的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油井管的反倾销税,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2.23%~31.00%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4月26日终止;与此同时,维持与中国如下企业达成的价格承诺,对价格承诺企业不征收反倾销税,包括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 汉廷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220001、7304220002、7304220009、7304230001、7304230002、7304230009、7304240001、7304240002、 7304240003、7304240004、7304240005、7304240006、7304240009、 7304291001、7304291002、7304291003、7304291009、7304293001、 7304293002、7304293003、7304293004、7304293009、7304299001和7304299009。 |
20210430 |
欧亚经济联盟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载重轮胎 |
2021年4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66/AD18R1号公告,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载重轮胎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产业构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维持2015年第154号决议所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 |
20210503 |
韩国 |
反倾销 |
措施启动 |
铝制预涂感光板 |
2021年5月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1-99号公告称,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852号令,维持2017年9月7日第634号令所确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预涂感光板(Presensitized Aluminum Plate for offset Printing)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8.78%~10.32%,自2021年5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701.30.9100。 |
20210503 |
印度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乙酰乙酸甲酯 |
2021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 (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征收0.2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征收0.40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46990、29153910、29153940、29153990、29183040、29183090、29331990、29410090和29189900。 |
20210504 |
巴西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客货车轮胎 |
2021年5月4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1年第19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大客车和卡车用客货车轮胎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05美元/千克~2.59美元/千克。该措施适用于轮辋尺寸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轮胎,未指定轮辋的斜交轮胎和客货车轮胎除外。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20.90。 |
20210506 |
土耳其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 |
2021年5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06美元/千克,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和3926.90.97.90.18。 |
20210507 |
巴西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铝制预涂感光平板 |
2021年5月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1年第19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爱克发(无锡)印版有限公司、成都新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丰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冠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众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康尔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2.09美元/公斤,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35美元/公斤。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701.30.21和3701.30.3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20210512 |
印度 |
反倾销 |
最终裁定 |
丁腈橡胶 |
2021年5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丁腈橡胶(Acrylonitrile Butadiene Rubber)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见附表)的差额部分。液态丁腈橡胶、乳胶丁腈橡胶、粉末丁腈橡胶和羧化丁腈橡胶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025900项下的产品。 |
20210514 |
墨西哥 |
反倾销 |
初步裁定 |
涤纶长丝 |
2021年5月14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涤纶长丝(Polyester Textured Yarn/PTY)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墨西哥TIGIE税号为5402.33.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
20210519 |
美国 |
反倾销、反补贴 |
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
咔唑紫颜料 |
2021年5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印度和中国的咔唑紫颜料(Carbazole Violet Pigment 23)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
20210519 |
美国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
氯化钡 |
2021年5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氯化钡(Barium Chloride)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
20210519 |
印度 |
反倾销 |
最终裁定 |
邻苯二甲酸酐 |
2021年5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产品反倾销税率为40.08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73500项下的产品。 |
20210521 |
巴西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PET薄膜 |
2021年5月21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1年第2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和印度的厚度为5微米至50微米之间的PET薄膜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65美元/公斤。但是因征收反倾销税对相关产品进口的影响存疑,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自终裁之日起对中国和埃及暂不实施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20.62.19、3920.62.91、3920.62.99。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20210527 |
乌克兰 |
保障措施 |
立案调查 |
次氯酸钠 |
2021年5月27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1年5月19日第SP-493/2021/4411-03号决议,对进口次氯酸钠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至2020年。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2828 90 00 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20210529 |
印度 |
反倾销 |
措施启动 |
乙酰乙酸甲酯 |
2021年5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5月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Methyl Acetoacetate)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对生产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征收0.2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征收0.40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46990、29153910、29153940、29153999、29183040、29183090、29189990或29331999。 |
20210531 |
阿根廷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最终裁定 |
自行车轮胎 |
2021年5月31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1年第239号公告,对原产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新型橡胶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对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7.03美元/千克;泰国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6.07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6.45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4011.5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
20210531 |
哥伦比亚 |
反倾销 |
措施延期 |
亚克力板 |
2021年5月31日,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发布2021年5月28日第141号公告,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三个月,继续设定离岸最低限价3.93美元/千克,对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离岸申报价之间差额的临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3920.51.00.00。 |
20210601 |
美国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调查立案 |
金属镁 |
2021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镁(Magnesium Metal)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
20210605 |
巴基斯坦 |
反倾销 |
最终裁定 |
邻苯二甲酸酐 |
2021年6月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6/2019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为11.12%。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7.3500。 |
20210607 |
印度 |
反倾销 |
立案调查 |
树脂粘合薄砂轮 |
2021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Grindwell Norton Limited和Carborundum Univers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树脂粘合薄砂轮(Resin Bonded Thin Wheels)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68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倾销调查期。 |
20210608 |
印度 |
反倾销 |
最终裁定 |
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 |
2021年6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的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Natural Mica based Pearl Industrial Pigments excluding cosmetic gra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14美元/公吨~5529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611项下的产品。 |
20210614 |
美国 |
反补贴 |
初步裁定 |
R-125五氟乙烷 |
2021年6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R-125五氟乙烷(R-125 Pentafluoroethane)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补贴率为3.2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率为2.31%,阿科玛大金先端氟化工(常熟)有限公司、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HongkongRichmax Ltd.和伟昌制冷设备(昆山)有限公司补贴率均为291.2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3.12%。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10月25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
20210615 |
美国 |
反倾销、反补贴 |
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
钾磷酸盐 |
2021年6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钾磷酸盐(Potassium Phosphate Salt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 |
20210617 |
韩国 |
反倾销 |
立案调查 |
氢氧化铝 |
2021年6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第2021-9号称(调查号为23-2021-3),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Aluminum Hydroxide)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用于生产专用氧化铝(干粉、细粉、超细粉)的原料。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18.30.9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6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3年)。 |
20210617 |
韩国 |
反倾销 |
初步裁定 |
聚酯全拉伸丝 |
2021年6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3-2020-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第2021-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全拉伸丝(Polyester Filament Fully Drawn Yarn, FDY)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其中,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25%、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5.56%、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8.16%、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9.92%、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7.10%、其他供应商为6.55%,涉案产品的倾销对韩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但是建议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5402.47.9000。 |
20210621 |
美国 |
反倾销、反补贴 |
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
三聚氰胺 |
2021年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Melamin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
20210623 |
美国 |
反倾销、反补贴 |
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
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 |
2021年6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同时终止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不对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和4011.20.5010项下的产品。 |
第二季度,为保护我国、我省相关产业的正当权益,经过调查,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反倾销案期终复审调查。
在该案件中,我省企业积极主动寻求救济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共同申主人。
主要调查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时间 |
发起国家/地区 |
案件 |
案件 |
涉及 |
摘 要 |
20210421 |
美国;欧盟;俄罗斯;台湾地区 |
反倾销 |
日落复审调查立案 |
锦纶6切片 |
2021年4月21日,商务部决定自2021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从继续按照商务部2010年第15号公告和2017年第34号公告等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
20210519 |
美国;欧盟;俄罗斯;台湾地区 |
反倾销 |
问卷发放 |
锦纶7切片 |
2021年5月19日,发放外国(地区)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中国大陆生产者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问卷。 |
第四季度,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与化学品管理相关的法规、条例等,或影响我们相关的产品对涉及地区与国家的出口,相关的企业应给予足够重视。
这些政策动向主要有:
时间 |
国家/地区 |
摘 要 |
20210413 |
韩国 |
2021年4月13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并公布了有关化学物质注册及评估等法律的部分修订法案。修订案规定,未做相关注册或申报或者未取得注册豁免的化学物质将无法进行制造、进口、售卖等操作。环境部对于未注册登记物质的下游使用者或制造/进口/售卖者有权命令其终止、回收以及采取总统令规定的必要措施。同时修订案新增了对于下游使用者和买卖者的罚则:未注册登记化学物质的制造商/进口商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的罚款;未注册登记化学物质的下游使用者/买卖者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
20210414 |
欧盟 |
2021年4月14日,EHCA向欧盟委员会建议,考虑将下列七种物质优先列入授权清单中,物质如下:环氧硅烷 D4(cyclosiloxanes D4),EC号:209-136-7,CAS号:556-67-2;环氧硅烷 D5(cyclosiloxanes D5),EC号:208-764-9,CAS号:541-02-6;环氧硅烷 D6(cyclosiloxanes D6),EC号:208-762-8,CAS号:540-97-6;氢化三联苯(Terphenyl, hydrogenated),EC号:262-967-7,CAS号:61788-32-7;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icyclohexyl phthalate,DCHP),EC号:201-545-9,CAS号:84-61-7;氧化硼钠(disodium octaborate),EC号:234-541-0,CAS号:12008-41-2;偏苯三酸酐(Benzene-1,2,4-tricarboxylic acid 1,2 anhydride,TMA),EC号:209-008-0,CAS号:552-30-7。环氧硅烷D4,D5,D6被优先考虑加入授权清单是因为其对人体、环境有害,并且产量巨大、用途广泛。环氧硅烷系列物质的一些用途已经被列入限制清单中,但是例如电子工业、职业工人等其他用途没有被限制也是此次优先考虑的原因。另外四个物质也证实对人体、环境有害,且使用量较大,因此被优先考虑介入授权清单中。 |
20210603 |
韩国 |
2021年6月3号,韩国环境部(MOE)发布公告第2021-420号,针对化学物质注册及评价法案实施令(K-REACH)进行部分修正。该修正旨在让韩国各行政机关信息互通以便确认企业是否在制造、进口前如实履行了K-REACH下的注册及申报等相关合规义务,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合规义务的履行。本次修订主要涉及授权物质的指定流程、跨部门联动执法、化学物质安全信息的传递、行政处罚加重等内容。 |
20210623 |
韩国 |
2021年6月,韩国环境部发布了公告(第2021-421号),对K-REACH大法进行了修改。其中以下三部分内容值得重点关注:①豁免低吨位的聚合物提交风险评估报告(CSR);②K-BPR下已经提交过的数据在K-REACH下豁免重复提交;③建立有害性审查结果申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