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通过《生物安全法案》草案,或将影响这些中国企业
近日,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针对新修订的《生物安全法案(BIOSECURE Act)》草案(H.R.8333)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该草案。
今年1月,众议院议员Mike Gallagher曾提起《生物安全法案》草案(H.R.7085),此次通过的《生物安全法案》(H.R.8333)由众议院议员Brad Wenstrup提出,为前者的修订版。
新法案将现有产品及合同的豁免期延伸至2032年,为美国相关企业提供了约八年的缓冲期,同时为新合同的签订设置了约1年的豁免期。法案仍然限制美国企业与药明康德和华大集团等中国生物技术公司的业务合作,并新增了对药明生物的限制。
对此,药明康德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华大集团也对此发布声明,表示华大在美国不提供临床检测服务,不接触任何个人生物数据。华大的全球实验室严格遵守中国及国际数据隐私保护法规和条例。华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高度关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此外华大集团还指出,“公开资料显示,美国一家处于垄断地位的公司,对该草案进行了大力游说。该公司曾被美国政府部门指责为“非法垄断”公司。对于这种滥用立法程序扼杀竞争、助长垄断、阻碍美国甚至全球生命科学行业发展的行为,我们表示遗憾和惊讶。” 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虽然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该草案,但并不代表法案已正式敲定,还需要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全体投票,以及美国总统签署确认法案等程序才能正式生效,我们将持续关注后续动向。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