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对特定吸收式制冷系统使用的锅炉保护产品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发起337调查
近日,美国Paul N Unmack DBA ARPC LLC公司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中国企业和个人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吸收式制冷系统使用的锅炉保护产品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Boiler Protection for Absorption Refrigeration Systems,components thereof,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
阔方河南贸易有限公司、芜湖蕉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为中国大陆地区列名被告。
预计ITC将于2025年6月14日左右决定是否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一旦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列名被告及相关企业的涉案产品将无法进入美国及在美销售。
一、专利指控
本案涉及美国专利号8,056,360。
二、涉及海关编码
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8537.10.91和8418.99.8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具体产品是否涉案应以《申请书》中的产品描述为准。
三、违反337条款的救济
1、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禁止被列名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
排除由337调查中的列名被告生产或分销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
2、普遍排除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阻止原告涉案知识产权所涵盖的所有产品进入美国,不论它们是在哪里生产的或者是哪个制造商生产的;
3、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
禁止列名被告从事与该337调查相关的不公平方法和行为,禁止被告对其在排除令实施之前已经进入美国的侵权产品进行市场营销、分销或销售。
来源:极点国际贸易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