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贸促会原产地证附加证明书认证全面电子化的通知
致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文书跨境流转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认证成本,自6月18日起,外交部对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统一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电子附加证明书与实体附加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支持在线核验。
相关企业需登录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贸促行”平台(网址:www.rzccpit.com)申请原产地证,并同步申办和在线获取电子附加证明书(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企业在申办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相关贸促机构。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