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致敏成分标签规定

发布时间:2026-08-18

2026年8月5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6-56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致敏成分标签规定,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新增含有二苯甲酮-3(氧苯酮)的产品(不包括二苯甲酮-3,含量低于2.4%的产品)的化妆品的使用注意事项:仅限用于使用说明中规定的部位;切勿用于身体其他部位;

(2)洗发水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后未用水冲洗可能会导致脱发或头发变色。

分析提醒:

  • 防晒产品精准标识:含二苯甲酮-3(超2.4%)的产品,标签必须明确“仅限特定部位,勿用于全身”,企业需严格核算浓度并规范说明。

  • 洗护产品场景豁免:准确区分冲洗型与免洗型(如干洗洗发水),免洗型可依法豁免“未冲洗致脱发/变色”的警示语。

  • 库存与过渡期管理:新规即日实施,建议密切关注后续官方执行细则,合理规划新旧包材切换,避免浪费。

  • 全球合规联动:结合欧美等地法规趋严,建议同步评估该配方在全球其他市场的合规性,确保供应链顺畅。

更多详情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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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