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修订放射性物质包装与运输法规
2026年7月27日,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G/TBT/N/USA/2307号通报,公布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拟修订《放射性物质包装与运输法规》,此法规收编在美国联邦法规第10篇(能源篇)第71部分《放射性物质的包装与运输》(简称10 CFR Part 71)。该法规适用于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包装物,包括专供特定运输使用的B类包装物件、可裂变物质包装物件、放射性物质运输容器、经认证的运输包装物以及相关的包装吊装与固定系统。拟议修正案将设立自愿性条款,通过引入基于风险评估的方法来证明安全要求,为B类包装物件设立可选辐射标准,简化审批流程,为包装认证提供更大灵活性。美国NRC表示修订内容旨在以高效、可靠的方式确保核材料的安全、稳妥使用。
一、法规修订背景
(一)响应美国行政命令监管改革要求。
美国此次修订《放射性物质包装与运输法规》,主要是落实美国第14300号行政命令《关于要求改革核安全监管委员会》第5条的要求。该行政命令要求NRC对其法规和指导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和修订,在保障公众、环境安全底线不变的前提下,提升持证企业与NRC双方行政效率、降低监管负担。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已安全运输了数百万批次的放射性物质,迄今未发生因运输过程中辐射暴露或运输事故导致的死亡或重伤记录。《放射性物质包装与运输法规》为B类包装和裂变材料包装确立了明确的设计和性能标准。
(二)适应微反应堆等新兴核技术运输需求。
随着微反应堆等新兴技术的发展,NRC认为现行辐射标准可能导致微反应堆运输包装需要额外屏蔽,增加包装重量和尺寸,从而影响其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关键场景下的快速部署。因此,NRC拟通过修订法规,在维持现有安全水平的前提下,为申请方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从而进一步优化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的监管框架,适应微反应堆及其他新兴核技术的运输需求。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引入基于风险信息和性能的替代合规方法。
拟议法规拟修订第§ 71.41条,新增第(e)款,允许申请方在包装设计认证中自愿采用替代方法,如风险信息方法或性能方法,以证明符合现行法规中规定的物理试验或分析要求。申请人须在提交符合性证明申请之前,将拟采用的方法提交NRC审查,证明其在运输过程中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并获得委员会认可。2024年8月NRC曾在《未来可运输TRISO基微反应堆包装申请的风险信息方法》(SECY-24-0062)中,认可了用于美国小型模块化先进反应堆研发项目的包装风险信息方法。
(二)设立可选的外部辐射标准。
拟议法规拟修订第§ 71.47(b)(3)条,在保留现行辐射限值(距车辆外侧面2米处不超过0.1 mSv/h)的基础上,增设可选的高辐射限值标准,将限值提高至0.5 mSv/h,即现行标准的五倍。适用该可选标准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包装内容物符合“公路路线控制量”的定义;二是托运人提前与运输路线沿途的联邦、州或地方检查机构进行协调,确保检查人员知悉该运输活动并了解相关辐射条件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该可选标准仅适用于美国国内运输。经NRC认证的包装如欲出口至他国,需由他国主管部门对照IAEA《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SSR-6)的要求重新验证,因为SSR-6中并无类似的高辐射可选条款。
(三)简化报告和提交要求。
拟议法规拟修订第§ 71.17(c)(3)条,允许以电子方式提交包装首次使用登记函;拟修订第§ 71.95(c)条,允许以电子方式提交通知和报告;拟修订第§ 71.45(b)(1),采用IAEA SSG-26 Rev.1中的系紧装置设计载荷值;拟删除第§ 71.4条中“乏核燃料”的定义,因该术语在10 CFR Part 71后续条款中并未实际使用。
三、对美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建议
该通报提供了拟议法规覆盖的商品HS编码包括7326(其他钢铁制品)、8609(集装箱,包括运输液体的集装箱,经特殊设计、装备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经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统计,2025年我国上述两类货物对美出口货值为363.15亿元。我国对美出口上述两类HS编码中有关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物件的企业,需要对美国此次《放射性物质包装与运输法规》的修订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对拟修订内容的解读理解,做好合规应对准备。
1. 对美出口放射性物质包装物机遇与挑战并存。
美国拟议法规引入风险信息替代方法和可选辐射标准,对运输包装的认证路径和辐射限值提出新的可选要求。我国对美国出口相关放射性运输包装物件的企业,需要按照美国新规调整产品设计和认证策略。新规增加了包装认证方法的可选性,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包装设计认证中自愿采用替代方法,需要提供能够经得起验证的风险信息方法或性能方法,以证明符合现行法规中规定的物理试验或分析要求,企业需要居于自身实际做出科学选择。
2. 新辐射标准仅适用美国本土认证。
拟议法规将可选辐射标准提高至现行标准的五倍(0.5 mSv/h),但NRC明确承认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SSR-6中并无类似规定。按照美国新标准认证的包装如需出口他国,需由进口国主管部门对照SSR-6重新验证。由于SSR-6无相应的高辐射可选标准,按照美国新标准认证的包装在国际市场上将面临实质性障碍。对于希望同时供应美国市场和第三方市场的企业而言,将面临两套不同标准,相关出口企业需要重新思考定位目标市场,稳住市场份额,降低合规成本。
3. 密切关注新规实施进展。
拟议新规是在美国已安全运输了数百万批次的放射性物质,迄今未发生因运输过程中辐射暴露或运输事故的基础上,开展的监管改革尝试,特别是在适应微反应堆新兴核技术放宽对运输监管要求的尝试。密切关注新规实施效果,加强与我国GB 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的比对分析,借鉴美国放射性物质包装与运输的改革经验与教训,在确保安全运输前提下,根据我国放射性物质包装物件的应用场景,适时修订相关标准指标,持续推动我国放射性物质包装行业技术先进性与创新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